
内蒙古3人入选!全国首届校外培训社会监督人员拟聘任名单公示
日前,《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发布,对2022年教育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并全面布局。其中提到,组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管并广泛支持校外培训治理的良好氛围。
经各省推荐和严格审核,教育部目前形成了全国首届校外培训社会监督人员拟聘任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2日至3月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电子信箱:zhifachu@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7480
教育部表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主要从熟悉校外培训政策法规,从事教育理论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或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界社会人士中优选聘请。第一期共计100名,后期视工作需要适当扩大监督队伍规模。
未来,各地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将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深入调查了解校外培训治理的实际情况;
(二)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治理中共性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根据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开展全国性督查调研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实行三年一期(第一届任期为2022年1月—2025年1月),一期一聘。实行年度考核及退出机制,对履职不力、违纪违法的监督员予以解聘,所在省份按照1:1的比例补选推荐,补选人员任期接续。
今后一段时期内,“双减”工作都将处于教育工作的中心。组建校外培训监督员队伍,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监督,必将成为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推进“双减”落地见效的有力举措。
来源:内蒙古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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