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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让安全与美味同在

发表时间:2022-05-23 返回

为促进学校加强食堂日常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操作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呼和浩特市着力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建设,目前已基本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全覆盖使学校切实做到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形成了社会共同监督、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编制了13种食堂食品台账,其中包括《食堂规范监督检查记录台帐》《食堂从业人员岗前健康检查记录台账》《校(园)长陪餐登记记录台账》《食品及相关产品登记台账》《食堂食品添加剂台账》《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垃圾回收管理记录》等,已配发至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到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确保了采购食品原料可追溯,并在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专间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统一制定了“食堂食品规范监督管理公示栏”,制作了食材展示柜,公布了举报电话。


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下,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进餐,配备了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建立健全了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推行食品原辅材料集中采购制度,减少中间环节,确保采购质量。加强冷链食品检查力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不采购来源不明冷链食品。对冰鲜冷冻类食品开展重点监测,实现风险产品快速定位与管控。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熟制食品时,要做到完全煮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要分开存放和使用。各校食堂要配备膳食营养师,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与学生的生理特点及营养需求选择适当的营养强化食品,改善学生微量元素营养不足的情况。


各中小学、幼儿园还建立了餐饮用具清洁消毒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含消毒餐饮用具名称、消毒方式、消毒日期、操作人员等。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将继续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食堂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食堂安全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管控,切实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确保呼和浩特市广大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来源:内蒙古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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