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育厅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1月1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区持续治理有偿补课专项工作部署会议。
会议明确提出“五个严禁”:一是严禁在教师个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地下室)等场所举办或参与有偿辅导补课;二是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有偿补课;三是严禁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组织的有偿补课;四是严禁学校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信息;五是严禁教师以获利为目的,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向社会统一公布了自治区本级和各盟市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
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持续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
为来源落实全区持续治理有偿补课专项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加强治理有偿补课力度,强化监督管理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持续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来源:内蒙古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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