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什么
1952年底到1953年初,中国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抗美援朝渴望结束;土地改革的任务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阶段中的总路线。早在全国解放前夕,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就提出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到1952年底,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已基本完成,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党中央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为过渡时期各项工作的指南。1953年9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的庆祝国庆四周年的口号中,正式公布了这条总路线,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特点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以工业化为 主体,三大改造为两翼,二者是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这条总路线的实质是改变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过渡时期总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
bbbbb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第一次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内容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 灯塔。不要脱离这条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这是一条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的总路线。它的根本思想,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来了。 1952年9月以后,毛泽东曾多次讲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问题。在6月15日的这次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以后,中央宣传部着手起草关于总路线的宣传提纲。毛泽东在修改这个提纲时,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进一 步完整准确地表述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中国共产党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过渡时期的基本任务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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